1.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名称:广物汽贸惠州卡车大卖场消防工程及消防验收备案技术服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金龙大道51号。
2.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2.3.1消防工程,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房、水池及水泵系统;消防器材、防火门等;
2.3.2消防验收备案技术服务,收集、审核、整理、编制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电子版),包含立项、设计、施工阶段,乙方需保证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消防报建和验收备案手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要求:暂定6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以业主通知为主)。
2.5 招标控制价:268920.00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在近年内(2010年度至今)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情况;②在近年内(2010年度至今)没有拖欠税款情况。
3.3业绩要求:近三年来完成过类似的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所完成项目的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4项目负责人要求:熟悉办理消防备案和验收相关手续。
3.5信誉要求:①在近年内(2010年至今)没有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约行为;②近年内(2010年至今)投标人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拖欠员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取消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②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投标人之间有隶属关系的(如母子公司)或同一集团下属公司(二级公司)的子公司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次投标的,只接受最早报名的投标人(时间以招标联系人接到投标申请人短信息的时间为准),其他投标人不予评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1日17时止报名。
4.2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汇款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41168515018010020528,开户行:交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汇款单必须附言注明:投标保证金(含项目名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通过邮件方式报名发送邮件到:gwqmggyx@126.com,同时报出申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报名被确认后,招标联系人通过短信方式告知获取相关资料等。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办公电话:020-86095503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