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推出的10项“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其中关于车主号牌的问题
又有了新的放宽政策
6月1日起“放管服”新政实行
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
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时限
1
车牌可互换
政策:同一车主名下同机动车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码。
车牌互换适用范围
❶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
❷ 同一登记地;
❸ 同一号牌种类;
❹ 非营运机动车;
❺ 对于已办理互换的,1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
从这条政策看,有一条较为严苛的要求,即“同一登记地”,也就意味着不同地区的车牌无法互换。
2
延长保留原机动车号牌的时限
政策: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简单来看就是,车主失去“车牌”后的2年内,都可以要回它。
新政与以前的区别
这样相比之前的车牌政策,便捷多了。以前同个车主名下的车子不能互换车牌,必须是2辆车在两个人的名下才可以,不换车只换车牌是不被允许的;而且车牌号码使用满一年后只能保留1年。